各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全力抗疫助企业促发展精神,及市、区两级国资系统相关房屋租金工作部署,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方进行租金减免。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
二、适用对象
现签约承租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划分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三、租金减免标准及方式
1、减免期限
根据文件精神,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第一档,对所有适用对象免除房租3个月。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2、租金减免方式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2022年6月30日前租赁存续期、续租的采用在后续租金缴纳中直接免除的方式,租约已到期未续约的采用公司转账返还的方式;6月30日后新签约租户自起租日起直接免除相应租金。未按期缴纳租金的,需完成租金缴纳时进行免租。
四、申请与受理
1、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免租申请书(范本详见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ww.shhzw.com.cn/)
承租方与房产所属国有企业或转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承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证明材料,有关部门的封控、停业、征用通知等;
其他必要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
2、受理方式
网络受理:第一档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日起,将第1条所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各公司指定邮箱,第二档申请人自发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当月起,将第1条所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各公司指定邮箱。
现场受理:盖章原件请于申请截止日前,采用当面或信函方式书面递交。
3、受理地点、联系方式与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4、申请截止时间
第一档免租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5月31日前;第二档免租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前。
五、咨询与监督
1、 申请人可通过发布的各公司联系方式进行租金减免适宜咨询。
2、 由上海杭州湾开发区租金减免工作小组对本次租金减免工作进行监督,开发区租金减免工作责任部门联系人:徐瑞平,联系方式:13917350016。
六、其他事宜
1、本次租金减免将在受理、经开发区租金减免工作小组审批通过之后,由实施主体发放减免告知书,承租方凭告知书办理减免手续。
2、具体执行过程中如遇上海市、市国资委、奉贤区、奉贤区国资委政策调整的,本公司对上述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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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房屋租金减免申请表.zip